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例:跨境电商集体应对美国专利诉讼案

2026-04-17 文章来源:赣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

引语:2024年8月,65家跨境电商因销售“移动空调套件”被诉专利侵权,法院随后应原告申请签发临时限制令(TRO),导致被告账户资金被冻结、产品链接被下架——这是美国“附表A诉讼”模式下的一起典型专利侵权案件。然而,随着美国专利商标局发布制裁令,认定涉案专利申请存在代理瑕疵,法院于2025年1月撤销初步禁令,并批准9家被告分离诉讼请求。最终,多位被告陆续与原告达成和解。

该案深刻揭示: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中,权利基础的稳固性与程序规则的灵活性同等重要。权利人须确保专利效力经得起推敲;被诉方亦应积极应诉,善用分离审理等程序规则维护自身权益。

希望广大企业能从中汲取经验,在国际市场中护航自身行稳致远。

一、案件概况

(一)原告:ZHAOYOU CHEN,美国“移动空调套件”设计专利(专利号D941982)的合法受让人,该专利于2022年1月25日由美国专利商标局(USPTO)授权

(二)被告:65家跨境电商经营主体,通过亚马逊、eBay、沃尔玛、Temu等平台销售涉嫌侵权产品。

(三)审理法院: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。

(四)核心争议:被告是否侵犯原告涉案设计专利、原告所持专利是否合法有效、涉案诉讼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。

二、诉讼进程梳理

(一)启动诉讼与临时救济

2024年8月13日,原告以专利侵权为由向法院提起附表A诉讼,主张65家被告未经授权,制造、销售、进口涉嫌侵犯其专利权,请求法院颁发禁令并赔偿损失。8月26日,法院批准原告的申请,发布临时限制令(TRO),禁止被告继续销售涉案产品,并允许通过电子邮件及网站公示的方式向被告电子送达法律文书。9月10日,法院经审查发布初步禁令,明确禁止被告销售、进口侵权产品,冻结相关金融账户,并授权原告向电商平台、支付机构调取被告身份信息、销售记录、金融账户等相关资料。同日,USPTO发布制裁令,因非注册人员冒用代理人“Jie Yang”名义提交涉案专利申请文件,撤销所有含该代理人签名的专利相关文件,认定专利申请“存在缺陷,等同于未提交”,涉案专利有效性面临重大争议。

(二)程序博弈与核心裁决

2024年10月6日,10家核心被告针对初步禁令向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,质疑集体诉讼合并审理的合法性及禁令效力。11月20日,上诉双方达成协议,自愿撤回上诉,案件退回地区法院继续审理。此后,部分被告向法院提出撤销初步禁令、分离审理等动议,主张原告专利无效、集体诉讼合并审理不当等核心抗辩。2025年1月8日,地区法院作出关键裁决:因原告未能证明涉案专利合法有效,缺乏胜诉可能性,撤销2024年9月10日发布的初步禁令;认定9家被告不存在“共同侵权关联”,不符合集体诉讼合并审理要求,批准其“分离诉讼”请求,后续将对每家被告单独立案审理。

(三)案件进展

目前,多位被告陆续与原告达成和解,其余被告的单独诉讼仍在推进中,核心争议聚焦于“专利是否最终”“单个卖家是否构成侵权”等问题。

三、法院核心裁决依据

(一)专利有效性争议

USPTO制裁令明确撤销涉案专利申请中所有含“Jie Yang”签名的文件,认定专利申请存在缺陷。原告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其回应了USPTO的说明理由令,也无法证明专利合法有效,因此法院认定其侵权诉讼缺乏核心依据。

(二)管辖权认定

法院认为,原告已初步证明被告通过电商平台向伊利诺伊州消费者销售产品,具备“最低联系”,法院对被告拥有对人管辖权。

(三)送达程序合法性

法院认定,原告通过电子邮件及网站公示的送达方式符合《联邦民事诉讼规则》41(a)规定,被告关于“应提供中文翻译、多次送达、确认邮件送达状态”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。

(四)合并审理异议

法院依据《美国发明法案》(AIA)及《联邦民事诉讼规则》,认定原告未能证明被告之间存在“共同交易或关联关系”,仅以“同类侵权行为”为由不足以合并审理,故批准部分被告的分离诉讼请求

四、案例启示

(一)夯实合规基础,筑牢权利根基。权利人在申请海外专利时,应严格遵守当地法律规定,选择合法合规的代理机构,确保申请文件的真实性、完整性和合法性,避免因程序瑕疵导致专利效力受损;在提起侵权诉讼前,需全面核查专利有效性,提前预判并应对可能出现的专利效力争议,筑牢维权基础。如遇专利权人提起侵权诉讼,可针对专利有效性问题提出抗辩。

(二)构建风控体系,提升应诉能力。跨境电商经营者开展跨境业务时,应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合规审查机制,上架产品前全面核查所售产品的专利、商标等知识产权状态,避免触碰侵权红线,对热门品类、外观设计类产品,需重点排查潜在侵权风险。收到海外诉讼通知后,切勿消极应对,应及时梳理案件事实,积极应对诉讼,可通过质疑原告权利有效性、主张程序瑕疵、举证自身产品未侵权等方式维护合法权益,必要时可联合同类被告共同应诉,或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和解减少损失。

(三)善用程序规则,审慎推进诉讼。海外专利诉讼中,多个被告若无明确的共同侵权合意、共同交易背景或关联关系,仅因存在同类侵权行为,法院倾向于认定合并审理不当,进而作出分离审理裁定。这提示当事人在发起或应对集体诉讼时,需充分考量被告之间的关联性,合理评估诉讼策略,避免因程序不当影响诉讼进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