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两起违反烟草专卖法、广告法的行政处罚的信息公示
序号 |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| 违法企业名称 | 违法企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负责人 姓名 | 主要违法 事实 | 行政处罚依据及内容 |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| 备注 |
1 | 庆市监宜处罚〔2022〕30号 | 鲍光辉 | 342622******6934 | 鲍光辉 | 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| 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》第三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实施条例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》第三十二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,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,并处罚款。 |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,2022年7月4日 | |
2 | 庆市监观处罚〔2022〕52号 | 安庆市大观区景鹏口腔门诊部 | 92340803MA2Q1XYQ9F | 姚志坚 | 发布虚假广告 | 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(五)项的规定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,责令改正,处罚款。 |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,2022年7月4日 |